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降低部分药品价格
2011/08/05国家发展改革委讯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,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、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,共涉及82个品种、400多个剂型规格,平均降价幅度为14%。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,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、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。激素、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使用范围广、周期长,降低价格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。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,这次价格调整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、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,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,保证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;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,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;对原单独定价药品,进一步缩小了与统一定价药品之间的价差,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。
附件: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.pdf
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.pdf
本文摘自:http://zys.ndrc.gov.cn/xwfb/t20110805_427341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