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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药械集中采购信息  
商洛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“三统一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“三统一”配送企业的公告
发表时间:[ 2012/8/26 ]    浏览次数:[ 1071 ] 分享到:
信息来源:“三统一”办 发布时间:2012/8/24 阅读次数:311
 
根据《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药品“三统一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和《商洛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“三统一”配送企业遴选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经商洛市药品“三统一”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公开遴选商洛市县级医疗机构药品“三统一”配送企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范围: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药品配送企业。
二、配送区域:商洛市辖区内7个县区所属中医医院、妇幼保健院。
三、配送期限:与陕西省药品“三统一”招标采购周期相同。
四、申报条件:申请企业应为法人单位,申报资料中有关项目以登记或注册资料为准;药品经营范围应能涵盖《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“三统一”药品目录》和《2011年陕西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》中的药品(第二类精神药品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不作要求),并符合下列条件:
1.药品年销售总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(以上年度纳税报表为准);
2.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;
3.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和管理手段,仓储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,其中冷藏库不小于20立方米,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县级医疗机构用药需求;
4.具有覆盖配送范围的运输能力,配送车辆不少于7辆;
5.配送网络能够覆盖配送服务区内的各级医疗机构;
6.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;
7.具有提供药品购销电子订单、配送信息服务的网络信息系统;
8.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。
9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五、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
1.申请报告;
2.申请药品“三统一”配送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(附后);
3.资质证明文件: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药品经营许可证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、税务登记证等;
4.经营状况资料: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以及上年度纳税报表等有关能够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;
5.基本设施设备资料:企业办公场所、营业场所、药品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,上述场所的方位图、平面布局图及相关设施设备一览表,药品配送车辆行驶证及营运证等;
6.质量管理体系资料:药品质量管理文件、企业员工花名册(包括学历、职称、岗位、工作年限等内容)、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、职称证书、资格证书等;
7.药品购销存计算机管理系统资料: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功能证明及说明资料;
8.诚信经营证明材料:企业所在地市级以上工商、税务、药监、物价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违法记录的证明;
9.申请事项承诺材料: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、配送服务承诺。
以上所有证明性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四份)。
六、申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:2012年8月24至2012年8月28日18时 (8月25、26日不休息)
七、申请资料初审:商洛市药品“三统一”办公室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,资料齐全、完整,符合《遴选细则》规定的,发给《申请资料接收回执》,并将企业申报资料现场密封。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直接不予受理,并出具《不予受理通知书》。
八、申请资料初审情况通报时间及媒体:申报资料受理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“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”(http://www.sxsyxcg.cn/)、“商洛市政府公众信息网”(http://www.shangluo.gov.cn)和“商洛卫生网”( http://www.slws.gov.cn/)及相关媒体公布。
九、申请资料报送地址:商洛市移动路南端商洛市卫生局四楼402室商洛市药品“三统一”办公室。
联系电话:0914—2982880
监督电话:0914—2335577
传    真:0914—2382625
联 系 人:周卫国 何锦辉
邮 编:726000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
 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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