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激素、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挂网药品补充剂型规格零售价格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9-21
各医疗机构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:
根据陕西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激素、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的通知》(陕价价发〔2011〕132号)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调整激素、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部分挂网药品的零售价格,其网上采购价暂按新的零售价除以1.15(零售价大于575元的减去75元)后执行。
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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